为进一步加强学术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协同创新,促进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水平提升,现就报送2026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赴港澳台开展学术交流合作计划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报送计划主要包括2026年度校内各单位组织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团组。
(二)赴国(境)外合作洽谈、攻读学位、研修及培训的团组不在报送范围。
二、申报原则
(一)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厉行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申报本单位教学科研人员的出访计划。
(二)每个团组不超过3人,上报时需明确出访人员名单和具体出访任务。
(三)符合出访执行学术类任务规定的团组,在外停留天数可根据实际需要规范合理安排。国(境)外单位的邀请函、会议论文录用通知等不作为申报计划的必要材料,无需在申报时提供。
(四)出访经费原则上使用科研经费(不得使用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需纳入全市出访预算总量控制),经费预算需符合因公出国(境)差旅补贴标准。填报时,需列出项目名称、科研经费编号、财务系统编码等,并确保有可使用的经费。
(五)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流程包含校内发文、外办审批、护照制作、签证申请等环节,总耗时较长,并受不同国家和地区签证办理时长限制(如亚洲国家出签较快;欧洲申根国家需面签或打指模,且出签时间较长,往往需要3周或者更长;美国签证则需要提前半年预约签证等)。因此在办理因公出国团组时,建议老师们与国合处咨询评估办理周期时长,提前2-3个月启动手续办理,保障团组顺利出行。
三、申报流程
(一)“因公出国(境)申请表”须由单位党政负责人签批,并于11月15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至国合处,电子版发送至2010138101@xmut.edu.cn。
(二)国合处(港澳台办)将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审核各学院申报的出访计划,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计划获批后,将通知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2.2026年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汇总表
3.2026年学术交流类因公临时赴港澳台计划汇总表
4.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6291578 办公地点:行政楼802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